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企业专利导航项目

项目扶持政策及作用


计划立项4项,每项扶持25万元,不足部分由企业给予配套(不少于5万元)。项目完成时限1年。


申报主要条件


(一)申报主体

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重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具备一定的国内外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且有持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有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申报单位应为汽车、石油化工等我市主干产业或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时尚创意等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型企业,专利产品收益占比较高。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限申报一个项目。

3.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配套经费较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三)工作任务

1.企业择优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所委托的服务机构应具备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条件,拥有专利导航分析软硬件设施,拥有一批具备导航分析经验的人员。

2.完成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对企业的发展现状、环境和定位进行分析,综合诊断企业特征与需求,选定本项目分析的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

3.完成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专利导航分析。围绕企业重点发展的产品或领域,开展核心技术、竞争对手和侵权风险等分析。

4.完成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开发策略分析。从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开发基本策略出发,将专利布局、储备和运营嵌入产品开发全过程,形成目标明确、分布有序、匹配资源的企业专利运营方案。

5.开展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应用。将专利导航项目成果深度融入企业各项决策,完善企业战略、产品、技术等相关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