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技术改造

项目扶持政策及作用


项目资金采用事中、事后补助或直接股权投资两种支持方式,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申报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的项目,按照《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申报,单个企业申请的直投资金投资额度最低500万元,最高3000万元,占被投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被投企业总体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此外,对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的项目,按照国家资助的50%给与配套支持,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报送申报资料。


申报主要条件


方向一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及产业化

  一是支持工业企业积极优化产品结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环境等进行改造,实现提质增效、绿色生产,扩大产品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二是支持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下一代信息通信、计算及存储、智能硬件等电子信息制造业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

方向二  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及应用

  一是支持工业企业围绕数据、网络和平台,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包括:全生产过程管控优化、生产工艺优化、生产设备管理优化、供应链协同制造、智能装备产品服务化;

  二是支持工业电子商务项目。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技术提升网络化营销水平,提高网上销售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重,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产供销一体的营销新体系。


申报时间


每年2-3月份,9-10月份,每年2批。


受理/审批部门


市工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