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守合同、重信用

项目扶持政策及作用


凡获得“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以下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优惠服务扶持政策和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为其搭建的各项服务平台(具体详见广州市工商局工商企业信用平台、中国.广州工商信用网公示):

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委会、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银达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台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媒体传播平台)。

另外,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招投标方面,有加分的优惠。


申报主要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平台公示;

(六)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时间


每年3月30日截止,每年一次。


受理/审批部门


区工商局-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