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

项目扶持政策及作用


1. 对新认定的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给予不超多50万元奖励,对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的示范区和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2. 区配套资金。

3. 公司荣誉,申报服务贸易类项目加分项,同时可用于公司招投标。


申报主要条件


1.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思路,制定了基地服务贸易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

2.与境内外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对服务贸易特定领域的发展起到明显的推进作用,在集聚服务贸易企业、提升服务竞争力、打造服务出口品牌、推动服务出口等方面有积极的作用。

3.集聚10家及以上在基地注册成立的服务贸易企业;或2017年基地服务进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以上。

4.有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

5.有专门人员负责服务贸易业务管理、招商、统计、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促进。

6. 2018年未发生30人以上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

7.对已落实投资、尚在招商阶段的产业园区,可放宽第3项的申报条件。


申报时间


一年一次,3-4月份。


受理/审批部门


广州市商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