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扶持政策及作用
1. 对新认定的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给予不超多50万元奖励,对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的示范区和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2. 区配套资金。
3. 公司荣誉,申报服务贸易类项目加分项,同时可用于公司招投标。
申报主要条件
1.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思路,制定了基地服务贸易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
2.与境内外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对服务贸易特定领域的发展起到明显的推进作用,在集聚服务贸易企业、提升服务竞争力、打造服务出口品牌、推动服务出口等方面有积极的作用。
3.集聚10家及以上在基地注册成立的服务贸易企业;或2017年基地服务进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以上。
4.有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
5.有专门人员负责服务贸易业务管理、招商、统计、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促进。
6. 2018年未发生30人以上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
7.对已落实投资、尚在招商阶段的产业园区,可放宽第3项的申报条件。
申报时间
一年一次,3-4月份。
受理/审批部门
广州市商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