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

项目扶持政策及作用


1. 获得财政补贴和奖励,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家总额20万元的经费补贴。

2. 获得政府认可的市科技创新小巨人称号,可以进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备案企业库、获得创新产品远期购买资格等。

3. 获得来自政府、协会、产学研联盟和中介机构的帮助,在培育中不断提高自身科技创新能力。


申报主要条件


(一)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企业已通过综合创新形成自己的创新模式,取得了核心竞争力。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高新技术企业。

(三)拥有以企业核心技术申请的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其中一项要求:

1.发明专利授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件或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件或以上;

3.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要求为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总数3件或以上。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2.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在40%以上。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申报时间



每年11-12月,一年两批。


受理/审批部门



广州市科创委。